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广东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中山市档案馆开放档案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档案局批准,我馆现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第二批档案(共86个全宗、26109件)自通告之日起向社会开放。开放档案的内容包括解放后中共中山县委、中山县人民政府及各部、委、办、局、临时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自1953年至1979年形成的档案。
查阅利用开放档案的途径:
一、网上查询,公众可通过互联网上“中山档案信息网”查询开放档案目录。中山档案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zsda.gov.cn
二、直接到中山市档案馆档案利用科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号市人大办公楼东侧附楼一楼101室。
到我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的办法:
一、中国公民和组织凭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等合法证件可利用我馆开放档案;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经我馆同意,可以凭回乡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利用我馆开放档案;
三、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征得我馆同意,可以利用我馆开放档案。
中山市档案馆开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五下午闭馆整理。
交通:乘坐市区15路公共汽车,在市人大站下车。
咨询电话:0760-88317693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