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联系电话:
局馆办公室:0760-88328069
监督指导科:0760-8832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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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利用科:0760-88317693
方 志 科:0760-8833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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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馆简介


    中山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赋予档案(史志)事业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位于中山市石岐兴中道1号,实行局馆合一体制。现有编制27名,其中局(馆)长l名,同时兼任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副局(馆)长3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5%,包括了档案学、图书馆学、历史、中文、行政管理、计算机学等专业领域人才,是一个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的工作团体。多年来,市档案局(馆)连续多次被评为省、市级先进集体、文明单位。

    市档案局 成立于1981年11月18日,主要职责是档案事业宏观管理、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业务监督指导。近年来,档案局致力于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镇区档案集中管理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规范建档工作,着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档案人员素质,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了我市档案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2009年,我市成为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

    市档案馆 成立于1958年10月1日,是负责收集、保管并提供利用本市直属机关、镇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需长久保存的档案和撤销机构的档案,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其它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综合性档案馆,是我市永久保存档案的基地和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主要职能是档案资料的征集接收和安全科学保管,档案史料的编研和对外开放查阅服务。截止2009年9月,馆藏全宗196个,档案8万多卷,12万5千多件,排架长度约1300米,其中照片17000多张,图书资料12000册,排架长度共107米,其形成时间包括明代、清朝、民国时期、抗战及民主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至今;其内容上包括各政党、政府、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公务文书、传记、家谱族谱以及各类专门、专业档案,如婚姻登记档案、工商登记档案、名优产品档案、公证档案、已故人员档案、各专题普查档案等等。其中可向全体民众公开的,有按《档案法》规定开放的形成已满30年的档案和可公开的法规性、规范性、公益性现行文件2万多份(册)。这些公开的档案、文件,内容涉及社会医疗保险、住房制度改革、劳动人事法规、工商税务金融、城建交通环保、征地拆迁政策、文化科学教育、外事统侨宗教、司法公安民政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诸多方面,民众只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免费查阅。凭着“让社会了解档案、让档案服务社会”的信念,市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在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和档案利用服务两大业务领域做出了不懈努力。2008年,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2011年,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市地方志办公室 成立于1985年4月,1990年7月由市委办公室划入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1月划入市档案局。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等。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地方志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1997年5月编纂出版中山首部社会主义综合志——《中山市志》,2004年12月编纂出版国内首部名人志《广东省志·孙中山志》及其姊妹篇《孙中山图典》,其中《孙中山志》被评为广东省志新编地方志书一等奖。1997年下半年起创办《中山年鉴》,1998年出版首卷,其后每年出版一卷,至2010年共出版13卷,共980多万字。